盛夏当时。当前,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进入成果形成与验收的关键阶段,海量数据正汇聚成宝贵的土壤资源“数字底图”。各级成果编制正梯次形成,专家力量全方位下沉,验收会、评价会、研讨会密集召开,为每一份成果报告“把脉问诊”。炎炎夏日,挡不住三普人向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冲刺的决心。本期大事记,带您走进七月火热的成果攻坚现场。
国家部署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土壤类型图专题省级成果会商
7月,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对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河南、云南等10个省份的省级土壤类型图专题成果开展会商。各省普查办有关负责同志、专题主要技术负责人,土壤类型图专题国家级成果首席专家参会。
各省普查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土壤类型图质量控制情况,各省土壤类型制图首席专家汇报土壤类型制图成果形成情况,专家通过现场答疑、研讨交流等方式,逐省查验梳理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总结凝练土壤类型制图技术要点、经验方法等。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土壤属性图专题省级成果会商
7月,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对安徽、福建、河南、云南、西藏、青海、宁夏、吉林等17个省份的省级土壤属性图专题成果开展会商。各省普查办有关负责同志、专题主要技术负责人,土壤属性图专题国家级成果首席专家参会。
各省普查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本省工作组织、质量控制、成果形成进展及整改情况,技术负责人介绍县市级属性图成果接边、汇总的技术路径,省级成果形成情况。专家通过现场答疑、研讨交流等方式,逐省进行技术指导。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省级专题成果集中审核
7月,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对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等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省级专题成果开展集中审核。各省普查办有关负责同志,专题省级首席专家,专题国家级成果首席专家参会。
各省普查办介绍了两个专题的工作组织、成果编制、数据库建设、一致性审核、质量控制及问题整改等。专家通过现场审核与质询、研讨交流等方式,逐省进行技术指导,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
全国土壤普查办专题调研浙江省土壤三普工作
7月3日,全国土壤普查办调研组对浙江省土壤三普市县级成果验收和省级成果编制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指导。
调研组通过资料查阅、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调研了浙江市县级成果验收与问题整改、省级成果编制进展和主要困难等情况,现场查阅了市县级成果报告和验收意见、部分省级专题成果报告,并就成果验收组织形式、普查成果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
各地动态
河北省
河北省:开展土壤三普土壤类型图集中会商
7月23日,河北省土壤普查办在石家庄市组织开展土壤类型图集中攻坚会商。
会上强调,各技术单位必须紧盯时间节点,对照国家土壤三普成果验收工作方案逐项查漏补缺,集中力量完成市级土壤类型图全面整改完善,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成果复核合格后方可离场,坚决杜绝带病汇总、逾期上报。
会商现场专家负责全程技术答疑,围绕土壤类型制图规范、跨区域图斑接边、空间属性数据质控、错误图斑修正、成果归档要求等核心技术要点开展系统性讲解,针对各市提交成果中共性、个性问题现场剖析、一对一指导。各市级技术团队就地开展集中作业,对照专家意见逐条梳理图件缺陷,同步完成图斑修正、边界校核、数据校正工作,现场会商、现场研判、现场整改,高效打通市县成果衔接等技术堵点。
辽宁省
辽宁省:召开土壤三普成果验收与应用技术培训班
7月6日—8日,辽宁省土壤普查办在沈阳举办2期普查成果验收与应用技术培训班。
培训班上,专家分别对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志编制要点与验收标准,土特产土壤适宜性评价、数据报告、土种志成果要求与验收标准,辽宁省有机质、酸化、盐碱地、黑土地现状及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的验收标准等进行了系统的培训。
会议强调,土壤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直接决定普查工作的成败,一丝一毫都不能松懈、一点一滴都不能马虎。收官阶段,越是任务紧迫、节点临近,越要绷紧质量之弦,坚决杜绝重进度、轻质量,重汇总、轻整改,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召开土壤三普成果形成与验收工作推进会议
7月24日上午,黑龙江省土壤三普成果形成与验收工作推进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报了当前全省土壤三普成果验收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省106个县级单位已全部完成省级验收。
会议要求:一是加快推进县级成果二次验收整改,对省级验收未通过的县级单位,督促逐条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二是强化各级成果数据一致性核查,重点核实省、市、县三级成果数据在坐标系转换、指标口径、统计单元等方面的一致性。三是强化专题成果之间的一致性审查,建立各专题首席专家技术协调机制,确保各专题成果逻辑自洽、衔接匹配。四是同步推进市级成果自验收,确保市、县两级成果有效衔接。五是统筹推进省级自验收,确保按时向全国土壤普查办提交完整的预审材料。六是扎实做好国家迎检准备,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级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浙江省
浙江省:召开土壤三普省级成果质量审查会
7月28日,浙江省土壤普查办在杭州组织召开土壤三普省级成果质量审查会。
会上,浙江省土壤普查办及相关编制单位汇报了《土壤普查工作报告》、《土壤分类系统》等10项土壤三普省级专题成果。与会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质询研讨等方式,对各项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科学性开展全面细致的质量审核,并梳理形成了意见建议清单,指导进一步修改完善。
安徽省
安徽省:举办土壤三普成果验收暨问题整改工作培训
7月21日,安徽省土壤普查办在合肥举办全省土壤三普成果验收暨问题整改工作培训会。培训以“线下主会场+线上腾讯会议”形式开展。
培训通报了6月底中期评估国家级抽核、7月份以来全国土壤普查办开展的5项专题省级成果会商活动以及当前全省市县级成果验收整体进展情况,分析当前全省验收进度、成果质量等问题。黄山市土壤普查办、凤台县成果编制单位作交流发言。省农科院土肥所结合全国土壤普查办专题会商最新要求,围绕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酸化地调查和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等5项专题成果编制要点开展系统指导。
福建省
福建省:召开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推进座谈会
7月,福建省土壤普查办组织召开了全省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推进座谈会。
会上,各成果评价单位负责人汇报了成果评价工作进展、当前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推进措施,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土壤普查办主任陈道清通报了福建省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国家级抽核工作结果,同时提出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进度、保障成果质量、狠抓问题整改和注重成果转化等五个方面工作要求。
江西省
江西省:召开土壤三普市县级成果省级验收动员布置会
7月8日,江西省土壤普查办召开土壤三普市县级成果省级验收动员布置会。
会议指出,土壤三普已进入成果形成及验收的攻坚冲刺阶段。要直面问题,深刻认识成果验收重大意义。对标成果清单及其技术规范、质量要求,依托专业力量,找差距、抓整改,强指导、促提升。要直击要害,准确把握成果验收核心要求。要以验收为抓手,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切实把好数据质量关、图件质量关、报告质量关、成果衔接关和验收程序关,共同提升成果质量。要直奔目标,全面提升普查成果验收质效。坚持目标导向,既配合专家把脉问诊、坐诊指导,又落实人员现场办公,限期整改,确保普查成果全面客观准确,适用管用好用。
河南省
河南省:召开土壤三普省级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研讨会
7月11日,河南省土壤普查办联合河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在焦作市召开全省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专题研讨会。
会上,省级专题成果编制单位汇报了全省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整体工作进展情况。与会专家围绕土特产品评价指标筛选、体系确定及后续工作安排开展深入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省级要加强与行业专家沟通,充分吸纳多方意见;要加强省级层面评价指标优选推荐,特别是限制性指标;要自上而下加强对县级指标选取指导,打牢县级评价基础;要以县级评价为基础,加快形成省级土特产品评价成果。
湖北省
湖北省:召开土壤三普市县级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专家指导会商会
7月7日—10日,湖北省土壤普查办在中南民族大学组织召开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专家指导会商会议。
会议期间,各市县级成果编制单位依次汇报本地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工作进展与成果内容,专家组结合区域土壤特征与农业生产实际,重点就评价单元划分、限制因素判定、适宜类等级确定等核心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优化建议。通过“一地一议、精准指导”的方式,有效解决了部分地区存在的技术标准不统一、成果衔接不畅、数据逻辑不一致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成果的整体协调性和可比性。
广东省
广东省:召开省级成果编制工作推进会
7月25日,广东省土壤普查办召开土壤普查省级成果编制工作推进会。
会议强调,当前是普查成果推进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集中力量,协力合作高质量完成省级成果编制工作。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以冲刺状态加快成果编制进度,省土壤普查办每周调度,确保普查成果编制按计划推进。要下大力气打磨文字报告质量,加强与国家专题专家、省级成果质控单位沟通对接,确保成果编制工作科学、规范,成果符合广东实际、体现广东特色。各成果编制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成果间的一致性审核和验证;严格规范流程,每项专题成果须经省级质控单位、省土壤普查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省级自验收。要及时反馈解决问题,对成果编制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当日梳理、当日沟通,省土壤普查办每日收集汇总,当日协调解决,确保成果编撰工作顺畅推进。
广东省:召开土壤三普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市级成果汇总培训及审核会
广东省土壤普查办组织召开了全省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市级成果汇总技术培训及市级初步成果审核会。
技术负责人分别汇报了韶关、中山、佛山、阳江、汕头、湛江、肇庆、惠州、潮州共9个地市的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市级汇总成果。汇报内容紧扣县级成果校核、市级汇总方法、数据结果分析、现存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多个维度,全面介绍了现阶段的工作进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土壤三普县级成果自治区级验收
7月9日,广西启动县级成果自治区级验收工作。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紧扣质量核心,从严落实验收细则,建立“动态调整、分批验收”的工作机制,根据各县整改情况统筹安排验收时序,组织自治区质量控制单位开展结果质控,严把验收入口。
验收专家组由国家级、自治区级、市县专家构成,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报告、查看数据、现场质询等方式,逐县逐专题审核,对县级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系统审查,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截至目前,首批10个县份已全部通过验收。
四川省
四川省:召开土壤三普县级成果省级验收观摩培训
7月15日,四川省土壤普查办选取绵阳市游仙区、安州区的土壤三普成果开展省级验收观摩培训。培训会上,通过听取县级土壤普查办及成果承担单位汇报、省级成果牵头专家点评、省级验收专家组会评,形成验收意见、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的程序开展。
会议强调,要从严开展县级成果省级验收,把好各项成果质量;各级土壤普查办和成果承担单位要切实做好成果验收前的准备、验收中的协调、验收后的整改落实,确保验收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甘肃省
甘肃省:召开土壤三普成果验收专家交流会议
7月9日,甘肃省土壤普查办组织召开了土壤三普成果验收专家交流会议。
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对土壤属性与制图、土壤类型与制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农业土壤适宜性评价、土壤退化与障碍改良等成果验收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组织人员对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同时对加快推进市县级普查成果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省普查成果验收工作全面进入攻坚阶段,参与验收的专家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谁签字谁负责;要严格对标国家方案和省级细则,统一验收标准,不放宽尺度、不搞特殊对待;要把好成果质量最后一关,确保普查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完成土壤三普土壤类型图成果会商与集中整改
7月28日—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组织各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各市、县(区)土壤普查办和成果编制单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区土壤三普土壤类型图专题成果会商与集中整改工作。
会商紧盯宁夏土壤制图边界处理、盐碱地划分、山地分类、新积土划定、最小上图面积,结合类型图专题整改情况,采取“上机核查+专家指导+集中整改”的方式,以永宁、中宁、原州等10个县(区)类型图成果为案例,开展专家指导和技术会商,与会专家与各技术负责人结合剖面特征、分层化验数据、景观照、遥感影像、地质图等要素,共同探讨整改方向,形成统一整改意见与要求。
原标题:土壤三普大事记丨7月,热浪催人进,三普热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