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科学制定《美丽昌吉建设“十五五”规划》各项指标

    昌吉州科学制定《美丽昌吉建设“十五五”规划》各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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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10-09

      为深入贯彻落实美丽中国建设部署要求,对标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划,昌吉州科学制定《美丽昌吉建设“十五五”规划》指标体系,坚持对标上位、科学测算、严格论证,构建上下贯通、贴合州情实际的生态环境指标框架,为未来五年美丽昌吉建设明确目标方向、擘画发展路径。
     
      严守程序规范,多方论证凝聚合力
     
      编制全过程严守程序规范,广泛汇聚各方智慧。编制期间,分3轮面向各县市(园区)、州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及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征求意见,并依托州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累计收集意见218条,其中采纳及部分采纳195条。自6月起,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疆内外科研院所5名行业专家开展专题论证,依次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各项程序。8月,《美丽昌吉建设 “十五五” 规划》指标体系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对标上位规划,搭建特色指标框架
     
      在指标体系搭建上,昌吉州严格对标国家、自治区美丽建设“十五五”规划相关要求,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减污降碳协同、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四大领域,搭建指标总框架。对照《美丽新疆建设“十五五”规划》指标目标,新增天山北坡城市群昌吉州四县(市)PM2.5平均浓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降低、城市再生水利用率3项指标,聚焦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工业节能降耗、水资源循环利用重点任务,实现指标应设尽设,做到“对上有衔接、对下接地气”,最终确定21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9项、预期性指标12项。
     
      立足州情实际,精准测算指标目标
     
      为保障各项目标值科学务实、可落地可执行,昌吉州以2025年各项指标现状基数为基础,综合运用线性插值法、断面水质类别比例法等技术手段,结合重大生态工程实施安排,统筹区域资源禀赋与发展潜力,科学测算2030年各项目标。在水环境方面,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目标保持100%;在水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目标设定为60%,高于自治区不低于55%的要求;依托“三北”工程推进,森林覆盖率2030年目标确定为17%;持续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将地下水取水总量压减至7.24亿立方米;结合项目推进计划,测算确定203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目标为65%。
     
      下一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对标《美丽新疆建设“十五五”规划》部署要求,精准细化量化美丽昌吉建设各项指标体系,切实将规划目标转化为具体举措、把建设任务落实为实干行动,持续夯实生态基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昌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丨“昌吉环保”公众号
     
      原标题:昌吉州科学制定《美丽昌吉建设“十五五”规划》各项指标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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