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拟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拟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

    阅读量:50

    发布时间:2026-10-19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对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详情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我局组织开展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拟修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27日前将意见通过来电或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年10月16日


     

      引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引用日期:2026年10月16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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