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启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

    山东省启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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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10-2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大气污染重点攻坚任务落实,扎实做好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6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成立3个督察组,对济南市莱芜区、淄博市临淄区、枣庄滕州市、东营市广饶县、潍坊青州市、济宁市嘉祥县、泰安市岱岳区、临沂市平邑县、德州市夏津县、聊城市莘县、滨州市博兴县、滨州邹平市、菏泽市牡丹区等13个县(市、区)开展为期20天的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
     
      督察期间,各督察组将坚持严的基调,对被督察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对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因素和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摸排,针对突出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移交被督察县(市、区)开展边督边改。督察组将强化帮扶指导,邀请行业专家针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会商,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督帮一体、同向发力。督察组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按照程序规范开展专项督察。
     
      各被督察县(市、区)将坚持边督边改、立查立改,严厉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组织开展追责问责。
     
      来源:督察办
     
      原标题:山东省启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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