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淡水养殖尾水排放、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将有新标准

    浙江省淡水养殖尾水排放、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将有新标准

    阅读量:38

    发布时间:2026-10-28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完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促进淡水养殖、制药等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地方标准《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对以上2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1月27日前反馈我厅。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政府行政中心3号院 ,邮编:310012
     
      附件:1.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4.《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引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引用日期:2026年10月26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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