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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9
为做好现阶段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沛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严格管控各类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集聚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砼搅拌站控尘等相关尘源管控,*大限度减少各类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实施停工整治,限期整改。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冲洗、限速等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实施处罚。渣土车采取白天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时段运行,对于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和民生保障工程的、确需夜间运输的报沛县政府审批同意。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清单,并保持每月动态更新;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线污染综合监控平台联网。
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推进实施路长制,加强机动车道路及车辆停放场地硬化,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增加资金投入,更新机械化清扫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改进道路保洁监管方式。年底之前,道路机扫率达90%。
推进堆场和码头扬尘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转型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堆场、码头以及港口扬尘污染控制,露天堆场应根据需要设置防风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屏障,并采取洒水抑尘干雾抑尘,苫盖等粉尘控制措施。港口散货运输车辆优先采用封闭车型,敞篷车型必须对车厢进行覆盖,防止防止抛洒地漏。有车辆进出的码头堆场均在港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冲洗范围应包括车轮和车架。港区主干道及辅助道路进行铺装、硬化处理,并对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逐步建立健全港口扬尘污染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检测数据接入线污染综合监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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