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东省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以下简称“鉴别报告”)的技术审查,确保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客观性和结论的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广东省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广东省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的技术评审、抽查复核及异议评估,供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相关管理部门、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报告审查专家等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使用。本审查要点不适用于具有放射性、感染性的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的审查,与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不一致的,以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为准。
审查要点明确了分类鉴别、科学规范、结论可靠3大基本原则,指出鉴别报告应信息齐全、内容真实、编制规范、结论明确,鉴别结果表明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明确危险废物类别、代码,且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和鉴别委托方应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同一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的危险特性鉴别检测机构数量不宜超过2家。
引用: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广东省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引用日期:2026年10月27日]